據自治區財政廳相關負責人介紹,降費減負舉措包括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征收標準、停征免征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降低部分行業服務性收費,旨在促進實體經濟轉型升級,著力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
截至目前,自治區僅保留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83項,其中涉企48項。
據悉,自2018年4月1日起,自治區財政將殘疾人保障金征收標準上限由當地社會平均工資的3倍降低至2倍。其中,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平均工資未超過當地社會平均工資2倍(含)的,按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平均工資計征;超過當地社會平均工資2倍的,按當地社會平均工資2倍計征,根據自治區社會平均工資水平、自治區經濟狀況和產業布局情況測算,每年可為社會和企業減征1840萬元。停征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工本費,根據歷年實際首次申領情況測算,每年減征920萬元。
2018年4月5日至6月5日,新疆降低收費公路化肥運輸車輛計重收費標準,累計為企業減免金額1480萬元。此舉降低了農資流通成本、減輕了化肥價格上漲壓力、保障了春耕生產。
同時,自治區財政廳會同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印發關于降低新疆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收費標準和完善部分收費政策的通知,降低了特種設備檢驗檢測費4大類37項收費標準,每年為企業減負1795萬元。
該負責人表示,配合降費減負措施實施,財政部門嚴把票據關口,有效協同執行,實施嚴格監管,實實在在降低自治區各類企業參與經濟活動的各項成本,為進一步激發自治區實體經濟活力營造良好氛圍。